你好,我是农村户口,我们农村的房子要拆迁,我是2016年12月12号把我的,儿子一家人,女儿的户口簿复印以后去拆迁办签的合同,我农村要拆迁的房子一共只有100多平方米,当时签合同的工作人员说的每个人不够35平方米的就要补足35平方米。到现在他们说的我儿子分开了户口就没有资格享受补足35平方米的政策。请问,他们是不是胡说八道,到现在他们拆迁办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也没有给我。我和老婆一个户口,我的儿子和我分了户口,他一家有三个人,女儿也分了户口,她一个人。
2025-01-28 00:3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每个家庭成员必须满足35平方米的要求”,这可能是由于拆迁政策中对每户人口数量和房屋面积的要求,但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会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因此,建议您向当地的城市规划局或拆迁办公室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其次,如果您认为合同中的条款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拆迁方协商解决。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您的不满,例如写一封正式的信件给拆迁公司,说明您的担忧并提出解决方案。 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如果拆迁公司拒绝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规划局)投诉,该部门有权监督拆迁公司的行为。 联系律师。如果您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答复,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