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水务局,惠丰水保公司发包给何永明(中标人)的水保整治项目,何永明把该顷目一部分项目分包给李云翔(何永明与李云翔之间设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李云翔把这一部分项目叫我去施工,我现在垫资60万元把该项目完工,竣工资料决算产值78万元C待审计中),我与李云翔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赚钱后平分利润,C1)现在何永明要提78万元的20%的利润是否合法?C2)该项目业主方已付80%的工程款,何永明实际支付给李云翔43万元,支付给我6万元,,现在李云翔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付款给我,现在我该用什么方式解决这个问题?2014到2015年工程已经完工,还有60万没有支付,有流水帐,村委可以作证,
2025-05-12 15:2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往来邮件、银行转账记录等。然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永明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并主张其违约责任。 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情况允许,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诉诸于法律途径。 对于李云翔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如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关键在于及时收集和整理证据,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