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担保借贷!但是没写还款日期!只是写了借款日期和利息一年多少!除了第一次写合同的时候我在场!到现在3年了!第四年开始了!这两年他们都没通过我!也没通知过我!现在出借人来找我要钱了!请问我现在还有担保责任吗?
2025-05-12 14: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请确认您与借款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并且借款已经到期或有明确的还款计划。 其次,关于还款期限的问题,如果双方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通常视为借款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偿还借款。然而,如果您在借款时提供了还款日期,并且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有权要求您履行担保责任,即代为清偿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的部分或者全部款项。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以及您的具体义务可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的具体条款、当地的法律法规等。建议您详细查阅借款协议,以确保您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期望。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最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