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五六月份我从徐正禄,吴立英夫妇转让买了两间房(共计五间一百平方),两间房其中三间吴立好居住。当时搬进去居住的时候,被吴立好阻拦过,并且东西被他扔出去,当时通过派出所处理时,也说明我是不合法,没有合法的购房依据,但是当时也不了了之。现我在原两间房对面建三间房子,又被他阻止,。他拿出了江苏省村镇建设许可证依据,说我住的两间房子是他的,叫我搬出。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24-11-04 16: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 您在建造新房子时可能侵犯了吴立好的权益。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就您的购房行为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确认,确保您有权拥有该房产。 与吴立好沟通,了解其主张的理由是否合理,并尝试协商解决争端。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协助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行动。同时,尊重他人权利和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