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要与我离婚,我们之间所欠下的债务,她要偿还吗,偿还多少,是这样以前我们开超市,用超市的营业执照借了有八万元钱,用于商店经营,借据上有我俩的名字和手印,过后这个钱虽然还上了,我是从别处借的长利息的钱还上的,我从别处借的钱妻子不诚认,但是我借的钱确实是堵邮政储蓄借的钱,我是用于家庭的,没有其实用途,我该怎么办才能让她共同承认这个债务
7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超市借款8万元的问题,由于您已经还清了这笔款项,并且该款项使用的是您的个人资金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部分债务不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是在您和妻子结婚前发生的,且借款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做出明确表示,那么这笔借款可能被视为一方婚前债务。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邮政储蓄借款利息的问题,如果这笔借款确实是你自己在婚后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并且用于家庭开支或生活消费,而并非用于个人投资或经营活动,那么这笔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这笔借款作为个人债务处理,由您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关于如何让妻子承认这笔债务,您可以尝试与妻子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立场,并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