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在学校受伤,咨询律师责任问题
2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则学校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你认为学校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措施或者在处理事故时不当等,那么你可以考虑向学校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建议你在与学校沟通协商之前,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合法合理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