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镇北大街33号张道根,70岁(我父亲,我是他大儿子,我母亲胡玉华,68岁))的小儿子张超,自儿子出生后就将其交由爷爷奶奶带至今有11年。这11年间,张超所给小孩的生活费不足5000块,更是多年不回家,长年联系不到人;他跟老婆也是不睦分居多年。现爷爷奶奶年岁已大,身体不好:都患有心脏病,胃病,爷爷查出肺钙化严重,奶奶精神十分不好。现请求法院将小孩抚养权变更给我大儿子张敏(13632987256)

2019-08-1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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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22: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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