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我父亲买良田乡盈南村七队郭永恒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当时因郭永恒年龄大了,就让他大儿子(郭生海)代替他收了房钱,并给我父亲出具了收款收条。一并把他们家老的宅基地使用证交付与我父亲,这样买卖就算结束了。在我们搬进买的房屋后,就进行了新的翻建,第一次翻建完,我父亲怕郭永恒有什么变动,就让村委会给开了份证明,证明此房屋房产权归我父亲个人所有,在良田乡整体办理新的宅基地本时,我父亲分别办在了我与我妹妹周萍名下,因为我和我妹的户口在良田乡烟村墩。在这房子里住的还有我父亲的外甥姚朱那生因为在内蒙古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就来银川投靠我父亲,我父亲就让其在工地当收料员,以及帮忙在工地带工,就让他们一
2024-07-15 17: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父亲购买了良田乡盈南村七队郭永恒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并且已经完成了第一次翻建。在此过程中,您父亲让村委会开具了一份证明,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您父亲。 关于您父亲是否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您的名下,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父亲愿意将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您,您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如果郭永恒的儿子郭生海仍然对这个房产有所有权,那么您们可能需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