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家乡交口村村民,2017年10月25日经人介绍花费6.5万元从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领回一名自称是越南籍的女子,该女子表示是自愿跟我们回家,10月26日再次询问该女子是否愿意待在我家,其称愿意。11月2日带领该女子到安阳市北关区玩,期间该女子并未表现出任何不满,也无任何异常,11月3日早起六点五十八分该女子趁我们不注意跑出去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经当地民警调查,现以将其拘留,并发现原来该女子在河北省临漳县张柏鹤村已成家。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还能追回支付的6.5万元,或者我们应该如何追回?
2025-02-22 07:22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认为对方已经构成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该女子确实是在您的家里生活了几天时间,但随后离开,这可能表明她并没有真正自愿留在那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款项,具体金额取决于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另一种可能性是,该女子是在被非法拐卖的情况下来到中国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无论何种情况,如果该女子最终返回中国,您都有权要求其归还支付的款项。此外,如果您能够证明她在其他地方有财产,也可能有权请求其归还这些财产。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