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共三个人,A介绍B让我帮B找工作,在找工作的时候和工作的时候B花了我2000元钱以A做担保,然后B跑了,我跟A签合同约定两个月之内还清,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吗,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
17天前您提到的案件涉及担保责任以及违约赔偿等问题。首先,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您与A之间的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及方式,因此该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有约束力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是有效的,也并不意味着您一定能够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在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并且这一违约行为导致了您的损失。此外,还需要考虑证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等要素。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损失并且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建议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交易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便于法庭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