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一案,我母亲生前把房产立公证遗嘱给老三一个人了,老三虽然是和母亲一块居住,但是母亲没有花老三一分钱,倒是母亲把生前的钱都给老三一个人用了,并且20年来一直给他照顾孩子,我母亲不识字肯定是老三一人胁迫母亲立的遗嘱,母亲去世我们三个人有签的书面协议,房子平均分,谁要是违约似自动放弃继承,现在遗嘱的原件在我们手里,老三手里什么证据也没有了,老三要是拿遗嘱复印件起诉我们,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2024-10-23 01:04对于您提到的房产纠纷案件,如果您的母亲生前已经将房产立下公证遗嘱,指定老三为唯一的继承人,并且你们之间也签订了书面协议来确定房产的分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老三作为唯一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按照遗嘱或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处理遗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三以遗嘱的复印件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 遗嘱的有效性。首先需要确认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包括是否有有效的见证人、遗嘱人的签名等。 证明力。老三提供的遗嘱复印件是否足以证明其真实性以及其与遗嘱之间的关系。 协议的效力。如果你们之间确实存在书面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能否作为遗产分割的依据。 根据上述原则,法院可能倾向于支持老三的要求,但最终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建议您和家人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