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卖房合同已签定,且已收取百分之五十房款,但租房方拒绝搬家。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并退款(退款时买方收条上注明“解除合同”?)。事后买方又要起诉卖方违约,要求赔偿七万元。卖方会败诉吗?
2020-11-17 21:10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 1、合同中无具体规定,且卖方仅收取定金,尚未发生其他费用,则赔偿双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或给买方造成损失且买方可提供证据的,根据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 当事人违约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卖方迟迟不肯搬出房屋,属于违约行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