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丈夫故意杀人涉及民事赔偿,但是一分没给,现在他异地关押,无期,共同财产只有婚后购买一套住房,还有部分贷款没还还,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房子会全部抵债用于民事赔偿吗?还是会一人一半,保留我自己那部分,只是他的那部分抵债? 谢谢
2025-01-06 08:41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出的离婚及房产处理的问题,需要详细分析。首先,请确认您的丈夫是否已经死亡或被判处死刑,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房产处置权。 如果您丈夫并未死亡,且未被判刑,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套住房应视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其次,若您的丈夫已被判刑,并且判决中明确了房屋作为赔偿的一部分,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您是否离婚,该房产都将成为执行标的之一,除非有特殊协议。 最后,如您希望保留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并将其作为遗产分割,建议您与丈夫协商,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