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赢时代懒人用品公司签了合同开店,说一个地方只能开一家店,但是现在同时有有一个同地方的客户也和公司签了合同,而且在公司看到的产品,和我进货的产品有好多都没有,导致我现在严重损失,东西卖不出去,我要求退货,他们不管不问,还不退钱,请问我能不能状告这个公司
2025-07-21 06:0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条款是否明确规定了一个地点只能开设一家店铺。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的情况可能属于“无过错责任”,即如果对方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则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您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向该公司提供了合法的商品和服务,并且该公司的行为导致了自己的经济损失。如果您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销售记录、发票等,这将有助于您证明自己的权利。 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或者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之前,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解决的方式。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