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说话中,别人过来故意对我辱骂后我们双方才发生口角,,后来又先动手打人,我还手,双方各用手打了一下分开后,他有跑回店里拿木棍打了我,打碎了木棍,这次我沒有还手而是报警了,警察让我们全去公安局,我去了他没去,现知双方都有轻微伤害,(也就是全是肌肉软组织受伤)我比较历害点,这样案例,治安处罚中,我会被处罚?他会被怎么处罚?我的处罚会不会对孩子以后学习工作有影响?
2019-07-13 09:4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因为您动了手所以有处罚。打架致人伤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以侵害行为致受害人轻伤以上为标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除非是政审,或者当兵,否则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