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地是在另一村的自留山内 我的地是三十年合同地 在册的是8亩 但实际测量是12亩 多出的地另一村要收回 他们有权利收吗? 我的地还确权过了。
7天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在承包期内,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方对这块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因此,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擅自占有、使用或者处分集体所有的土地。 关于您提到的“三年合同期限”以及“合同地”的概念,由于缺乏具体的信息,我们无法准确判断您所指的具体情况是否合法有效。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合同地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该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您。然而,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来确定。 对于多出来的那部分土地,即使确实存在争议,也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拥有这块地的实际使用权,您可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确认并解决纠纷。同时,建议您与另一村村委会协商,寻求双方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