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把自己房子租给别人,合同签完了,但是租方一直没给我钱,也没去住,房子空着我能不能向他要租金,满一年我走法律程序能不能要到钱
2024-08-23 02:16您好!如果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对方一直未支付租金,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房屋在一年内无人居住,您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然而,在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直接联系对方,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会因地区而异,请您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