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6年结的婚,我和我老婆闹离婚,天天吵架,请问离婚后财产怎样分配?我有两小孩怎么办?老家房子要对半吗?她说要我给她50万,家是农村的,没有钱,还说要我给她青春费,,生俩小孩她是结札了的,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4-10-24 15:19在处理婚姻纠纷时,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法院判决。 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方婚前购买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房产,归产权人所有。 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如工作所得),归其本人所有。 共同债务和共同收入,按照等额比例进行分割。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孩子随哪方生活,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确定。 至于老家的房子是否要对半分,这取决于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性质、是否有遗嘱或其他协议约定等。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您面临的是金钱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