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好我在北京工地上班,下班的时候发生意外脚受伤了同事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门诊做了手术,医药费是个人掏钱包括复查换药都是事个人掏钱,受伤块俩个月了,现在脚还没好利索,收费票据诊断证明我都交上去了到现在也没给处理,由于脚受伤还没好又是个人掏钱想回老家去治疗,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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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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