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法院调解离婚,我拿到离婚调解书后,发现他把我的照片发到快手上,照片的下面打的文字是他老婆。请问他这样作违法不,算不算违反侵犯我的名誉。我可以起诉他吗?
16天前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公民的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如果您的照片被他人发布在快手上,并且该照片上附有“老婆”字样,这可能构成对您肖像权的侵害。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侵权者要求删除图片或更改描述。 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发生,请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截图、聊天记录等,以备日后诉讼时使用。 尽早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采取过激或不当的行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