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之前是做卖淫嫖娼的2013年被关了八个月到2014年的五月份差不多接近六月份缓刑两年出来的,现在他在贵港市江北宾馆二楼哪里还是做组织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现在她跟别的女人住一起了,我跟他只是摆了酒席没有结婚证,没摆喜酒前借给他的几万块钱他说这几年给我吃的用的持平了,请问我起诉他有用吗?
2024-07-04 14: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老公之间没有正式的法律婚姻关系,因为您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中国,婚姻关系的成立以领取结婚证为法定条件。因此,您不能以配偶的身份起诉他。 关于您提到的借款问题,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借给他钱,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您可以根据借款关系起诉他要求偿还债务。但是,这与他是否从事违法行为没有直接关系。 至于他从事的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您因为他的违法行为受到损害,比如名誉损害等,您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总的来说,您不能以配偶身份起诉他,但您可以根据借款关系要求偿还债务,并且可以举报他的违法行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