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暂时做为员工宿舍,当时口头协议暂时不交房,两年以后交,但是我现在住地突然要拆迁,现在预售合同己签过,首付已交贷款己通过,去年十一月份买的,现在提前要房他不给,在法律上这房子属于我了吧,我有权要房吗
2025-06-05 05:59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和贷款,并且签订了预售合同,那么您在法律上应该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即使开发商暂时作为员工宿舍使用,也不能剥夺您的所有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决定将此房产用于其他用途,如住宅开发或商业用途等,则可能需要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并按照新的条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以补偿因延迟交付而给您带来的损失。 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了解他们对房屋用途变更的立场和处理方式,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