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辞职了,前单位只给我2天年假,国家规定满一年是5天,少了的三天应该以工资的形式补发给我,请问这个工资是按以前的平均工资还是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来算,谢谢
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辞职期间未休年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来说,如果您的公司有提供年假制度,并且您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则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计算未休年假工资。 如果年假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您可以按照该制度的规定进行计算; 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标准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 对于年假工资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所在的地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年限、月工资等要素。 请您注意的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