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德邦上了几天班,现在辞职了,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6天前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单位有权不支付剩余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因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另外,《劳动民法典》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你认为公司没有给你发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你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