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跟一个客服的门面转让纠纷,之前我们说好的是31000,今天我们合同都签好了,她说是51000的,从开始到现在签合同前她都没有说过是51000。开始的时候我跟她说的是31000是门面所有东西一起转让,现在她说半年房租费不包括一起的。现在她说是一起51000。开始的时候她又没有说是一起51000。之前我已经交2000块定金了。她的门面现在我不想要了。现在我想要回我的2000块钱,这个钱可以要的回来吗
2024-10-30 11:53您好!首先,您需要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明确地规定了门面的所有权和租金费用。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即31000元),那么您的要求可能会得到支持。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证据证明您已经支付了2000元的定金,并且该定金与此次门面转让无关?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您确实支付了这笔款项,并且这笔款项在合同中的条款之外,则可能有理由要求对方返还这笔款项。 此外,建议您及时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