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有个孩子,现在跟着她生活,但是当时她和她老公没办结婚证,现在分开了,可是男方不给孩子的户口,孩子没办法上学,我们该怎么办?孩子今年三岁,我们能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应不应该给孩子抚养费?在怎样的条件下孩子会判给我女儿?希望您给我们个建议。
2025-04-26 00:1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子的情况,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可以依法申请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因素。如果孩子年龄较小,一般倾向于判决由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年龄较大,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男方对子女成长有利,则可能法院会判决男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至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也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孩子的实际花费情况等。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