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公司从M钢铁公司购进一批钢材,数量20吨,价款56000美元。钢材运抵S公司后S公司为M钢铁公司签发一张以M钢铁公司为收款人的、到期日在三个月后的商业承兑汇票。一个月后M钢铁公司从C金属公司购买一批冶金轧辊,价款60 0美元。M钢铁公司就将S公司开具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金属公司,余下的4 00美元用现金支付。汇票到期后,C金属公司把汇票提交S公司要求付款S公司拒付,理由是M钢铁公司供给的钢材不合格。于是,C金属公司以M钢铁公司和S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原告C金属公司胜诉,由S公司支付C金属公司56000美元。
对于M钢铁公司供给的钢材不合格的问题,S公司如何寻求救济?
1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