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现在有两处宅基地。以前他住的地方因为村里通路,被拆迁了。因为有两个女儿,之前的宅基地也很大,所以给规划了两处宅基地。现在岳父手里只有以前宅基地的房产证,而后来的两处宅基地,只有一处有房产证,另一处只有一个当时村委给予批地的证明文件。后来的一户一宅政策,我岳父没有去办理,所以现在就出现了一户两宅的问题。现在那里就要拆迁了,看到很可能按照附属部分计算。所以想咨询下是否能靠分户的方法剥离一处宅基地。
2024-09-07 17:59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坚持小规模、分散安置的原则,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岳父希望将原来两个宅基地合并为一个,并且该合并后的宅基地符合国家关于宅基地面积和用途的相关规定,则可以考虑申请合并宅基地的批准手续。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包括。 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宅基地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户口簿等与宅基地相关的证明材料。 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向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并宅基地的理由和目的,并提供所需的所有必要材料。 参加听证会。在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参加听证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得到审批同意。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批准合并宅基地的使用,同时确定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合并宅基地的土地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操作过程合法合规。此外,由于合并宅基地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调整,因此需谨慎对待,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土地资源管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