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6月法院判决离婚,小孩13年出生,小孩归她抚养,抚养费每月400,16年我父亲去世,我去前妻家接小孩奔丧,她不同意小孩过来为他爷爷奔丧,因此我停止给予抚养费,16年底,她结婚,男方家有一男孩今15岁,17年她与她丈夫生一男孩,我父亲去世后,我就没找过她,之间我妈妈有打电话给她,她以种种理由不同意见小孩,17年我去她家,想见小孩,她不同意,说我们不该冒然跑去,应先联系她。平时打她电话不接,要不就别人接,要不就不同意,现在怪我们没联系她。过了一段时间,我妈联系她,她同意了,我们就去了,见了我家小孩,最近打电话她又不同意我见小孩,说我没付抚养费,我请问一下,我有什么办法见到小孩?或小孩抚养权。
2025-05-10 00:49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探视权问题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首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前妻拒绝配合探视孩子,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联系当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妻支付抚养费用的判决。法院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其作为监护人的职责,并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福利得到保障。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了解有关法律援助的途径和资源。他们可能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者引导您找到合适的律师代理案件。 收集证据。如果您认为前妻未能按照判决承担抚养责任,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通过第三方介入。考虑到双方家庭关系复杂的情况,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中立的第三方调解人介入,帮助解决纠纷。调解人可以帮助双方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协议。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并且尊重所有参与者的权益和隐私。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加剧矛盾。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