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16年6月份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才得知他在株洲市已经买房与别人生小孩了,小孩子有3、4岁了。请问,我还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吗?
2025-04-13 17:41在您与前夫的离婚协议中,通常会涉及到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关于前夫在株洲市购房并生育孩子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了您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或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追回。如果您认为前夫隐瞒了上述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证据确凿、及时提出申请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提醒您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于诉讼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