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2015年8月份起诉的 以合同无效作为诉求的 开庭后有人告诉诉求不对 又另交的诉状 诉求是撤销合同 后法院以开完庭不能更改诉求为由 驳回起诉 败诉 之后又上诉到中院 以法官没行使释明权为诉求 要求发回重审或以撤销合同重审 结果拖了半年多法官让撤诉 不然也的败诉。我们撤诉后又从诉 以撤销合同为诉求。我想咨询一下 撤销合同是一年的期限 我们从诉时过了一年了 但一审和上诉时都主张的撤销合同 这算不算一直主张撤销权利 不存在过期限的问题 盼给一个权威的答复 谢谢了
2024-09-18 12:21您已经提起了多次诉讼来请求撤销合同,并且在第一次起诉时就明确表示了要撤销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撤销合同的权利并未过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已经提出了撤销合同的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等到一年的时间才去申请撤销。实际上,只要您的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您就有权随时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此外,即使您的案件已经被判决,如果您认为判决存在错误,您可以再次提起上诉或者寻求其他救济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您有权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就不必担心时间限制的问题。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