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与他人发生争执,是对方先动手,但自己没有明显伤痕,对方脸上有伤痕,派出所判是自己的责任赔偿对方,请问过错是在自己吗
回答数:869
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脸部受伤,您是否承认打伤了对方?如果没有,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自首或者防卫过当的情况。如果您承认打伤了对方,那么可能存在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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