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的老公认识四年了。在当地举行过婚礼,有个三岁的孩子,我年龄不到结婚证没领,现在我们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我现在想跟他分开,又舍不得孩子。依照法律,孩子应该判给谁?他不会照顾孩子,孩子的日常生活都是我来照看的。我自己在上班,孩子读幼儿园,他是自己承包工程带几个人干活。现在家里还欠点外债,他也有工程款没收回来,家在农村有一套房子是他父母盖的,还有一块地皮。如果我们分开了,孩子可能判给我吗,我能分到什么吗?
2025-01-17 04:2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因素,以及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并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进行判断。 如果您与您的丈夫感情破裂,且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那么您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裁决。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由法院认可后作为判决的依据;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关于债务处理,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偿还债务。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与对方保持沟通,尽量寻求和平解决方案,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冲突。同时,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