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1993年在遵义市老城区官井路中房公司买了一套使用面积64平米房于1996年结婚199 7.生女儿,现在因拆迁安置补偿一事.是我婚前财产现在小孩的爸爸把我房产合同书占为己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12-08 18:37首先,您需要确认这套房屋是否属于您的婚前财产。如果您确实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那么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其次,如果房屋不属于您的婚前财产,而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么您的配偶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尽快收集证据证明房屋确实是您的婚前财产。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主张,您的配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分得部分财产。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配偶进行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