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被烫伤,同学故意伤害,上高二,我未成年,施害者已成年,造成烫伤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左右(手,胳膊,脖子,前胸后背,肚子,腿)大部分浅二度,部分深二度。已报警,现在是施害者全责,希望私下协商,但对方不想出后期全部医药费。想咨询一下,如果经公,他会付哪些责任,他会付哪些费用?
10天前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应对您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学校是教育机构,对学生负有保护和教育的职责。 至于您提到的施害者的法律责任和费用负担,需要具体分析。 医疗费用。首先,学校应当支付所有与烫伤相关的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号费、诊断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后续治疗费用。对于部分深二度的烫伤,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或者物理治疗,这些额外的医疗费用也应由学校或施害者负责。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烫伤给您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影响到日常生活,学校或施害者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康复辅助器具费用。如果烫伤导致了肢体功能障碍或其他长期后果,学校或施害者还可能需要支付必要的康复辅助器具费用。 请注意,上述金额仅供参考,实际赔偿数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份,双方可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