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生文系甘肃省民勤县东湖镇正新七社人。2o03年到内蒙古阿左旗吉兰泰镇金鑫有限责任公司打工,在井下石头滑落砸伤左腿股骨,造成慢性硬化性骨髓炎,常期出浓。当时在其下的一个小老板手下干活,他也沒线,无奈下一万元私了。请问专家,我这种情况法律可以援助吗?还可以有其它办法吗?谢谢
2024-06-29 20:14您好,王生文先生。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受伤,且伤势较为严重,您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救助。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其次,您应当收集和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您后续的法律诉讼非常重要。 如果当时与小老板的私了协议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您可能有权获得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等。 此外,如果公司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特别是如果您的经济状况有限,可能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请注意,诉讼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