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小商店。2019年年前我去要账。四五年的账。每年我都给他要账。结果都没有给我。当时发生了口角。他执意不给我。我就去推他的电动车。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结果他拦着电动车给了我一拳。我本能的反应。回了一拳。结果没有打到他。中间隔着电动车和前篓子。没有打到他。当时他家还有一个要账的。双方都没有事。我就走了。结果我到10多天以后。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我打他也有证人。现在派出所传我说构成轻伤。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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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有证据证明您对对方的轻伤没有关系,您是可以对其轻伤不负责任的,您可以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以便确认您无责。如您有疑问,可以来电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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