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八岗乡河头陈村七组陈银全今年四十七岁未婚,自因身体不好未结婚,因为我过要拆迁房子,去年六月份经朋友介绍了一个女的,她家任河南延津县城二婚今年四十五岁带有一个男孩子十三岁,我们两个去年八月,份半的结婚证,十月份她把她娘俩的户口开过来了,户口开来以后我合她说办里结婚以事她记有结婚证就不用结婚一事,可是她说她要回去我就让地走了,她走以后我给她打了好多电话地总是说争人家二十的万钱得争钱奂人家,打了好多电话就不回来,向这样下律师已经一年多了我们俩个慢慢的就没有什么感情了,所以我想合她离婚,想问一下想想这离婚家产应不应该给她,五一个她这算不算骗婚,希望律师能帮我这个忙,谢谢了。
2025-04-12 23:20尊敬的求助人。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通常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处理,即“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