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和一个新疆来内地招聘的招聘组面试结束后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承诺8月去新疆工作,不去交违约金2000元,当时具体情况是他们招聘组给不了我应聘想要的岗位,说的等他们回去了能不能调剂到县里工作,要是调剂成功了,我不去,算我违约,调剂不成就不了了之。我当时同意了,并且签字画押。现在他们还没有给我答复,但是我已经不想去了,这样算我违约吗?需要赔偿吗?
2025-06-18 03:33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对方签订了承诺书,明确表示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想要的工作职位,则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承诺并退还违约金。 如果您决定不再前往新疆工作,那么您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会要求您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此外,由于您已经签署了承诺书,因此您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尽快联系对方,了解他们的最新进展,并尝试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