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3年买地基自建房(土地证一直没过户)被开发商拆迁,当时经双方达成共识签定了一份联建房合同,因政府拍卖了这块地:拍卖278万,这块地变成了商品房:如今交房对方说拍卖地这278万要由拆迁户拿,并且说以前的合同无效,请问这个我们坼迁户该怎么办
2025-05-05 01:26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拆迁补偿款是基于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计算的。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拍卖的土地和您的自建房没有直接关联,则拍卖所得款项可能不足以覆盖拆迁户的损失。 其次,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由于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联建房合同涉及到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该合同可能是有效的。不过,具体是否有效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