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产生地是安徽铜陵,原告是铜陵被告是安徽无为县,原告可以在铜陵法院起诉被

2019-08-13 15:1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上述规定合同纠纷案件是应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但是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合同纠纷在约定管辖和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019-08-13 15:18: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935今日律师解答 43636

相关推荐
律师一般会加人微信吗 1回答
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罪案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娘家村里正在进行村民集体经济确权,我的户口也在娘家,但是村委会说因为我是出嫁的闺女,不给我确权,我和村里的姐妹一起去了县里的信访办,然后县里把我们的事发还给了镇信访室,至今也没有明确答复,我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有的姐妹离了婚,户口也在娘家,但是依然被认定不能给确权,这是什么道理?我们去找信访室的人,他们说我们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是党员和村民代表一起表决通过的决定 1回答
破产时可以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吗 1回答
微信让人举报诈骗怎么处理 1回答
俩个吵架一个打人了怎么办 1回答
私人企业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不管 1回答
网贷本人有接电话,多久会去骚扰家人 1回答
补平房的师傅受伤,谁的责任 1回答
合同解约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资料是否退回 1回答
我公司原来受让镇政府下属资产管理公司的集体土地,开办制造业实体。我公司在该地块拉围墙,建厂房,正式投产。后该地块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征地手续是以我公司为用地人办理的,我公司承担的征地补偿费。但至今规土局不与我公司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导致我公司无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更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证书。规土局故意不与我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 1回答
法院应诉委托代理人的规定 1回答
你好,信用卡欠了将近二十万,现在逾期了!银行天天打电话来说要起诉这样会不会坐牢 1回答
电瓶车逆行全责不赔钱有什么后果 1回答
夫妻之间男方没有扶养孩子能力扶养权归女方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