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公公把房子给我们当新房了 然后自己搬出去,过了几年搬回来了在我们院子里盖的南屋 然后做了房产公正 北屋是我们的 南屋是公公的 那土地使用权是谁的?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北屋和南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公在结婚时将房子作为新房并赠予给您的行为,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归您所有。至于南屋,虽然它是在婚后建造的,但考虑到它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设立的,因此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在处理房产产权的问题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此外,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具有规划许可等,这些都需要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