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门面 按照开放商要求他跟我们反租过去每个月2000 我们自己去拿回来要装修开店 向他们交了6000押金 现在3和月到了 我们还没有开店我们的店门要面向第二期楼盘但是第二期楼盘他们还没建起来 而且门前还一个大窟窿台阶也没有路还没建设,现在他们打电话过来说要没收我们的押金这样对?
2025-07-03 06:5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和租赁权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您与开发商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建议您先向开发商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损坏房屋结构等。因此,如果您决定不再经营或关闭店面,应提前通知开发商并取得其同意。 再次,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店面出租给他人,并收取了租金,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同时,由于门前的大窟窿和台阶尚未建设,您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最后,如果开发商坚持要没收您的押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具体而言,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判令开发商返还押金及利息。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