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结婚 领证17年6月2日 感情不和 分居一个月 孩子五个月 婚前男方个人购买一套房屋 按揭男方在还 抚养费 3000元
21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为您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同等的抚养义务。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处理。 其次,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割。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则无需分割。 最后,关于赡养费用,虽然您提到的金额是3000元,但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