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咨询你好,我是长沙市岳麓区的,我继母住房拆迁,我和我爸把户口也早就迁过来了。但是分房子和拆迁款的时候只有我爸有,我什么都没有,而且村上免费的社保也不给我交。去咨询说是因为我迁入的时候已经超过18岁了所以才享受不了拆迁补偿。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2025-09-30 19:2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的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您作为继子,享有与您的法定继承人同等的拆迁补偿权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您是继子,应当与您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关于社会保障待遇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这意味着无论您是否已经迁出户口,都应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建议您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要求公平对待,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