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就是我在婚前2009年按揭了一套房子,名字写的是我跟我爸爸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是我们自己交的,在2010年结婚按揭是我自己还的,在2010年9月结婚后有一个女儿,按揭一直是我跟我媳妇在还,其实也是我的钱还的按揭,然后因为感情原因,2018年2月准备离婚协议,我现在就想咨询你如果我和我媳妇离婚了女儿归我,那么她能分到我哪些东西或者多少钱。
4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会考虑双方的情况。如果您的女儿是由您和妻子共同抚养的,并且您有经济能力并且愿意继续抚养女儿,那么女儿可能会归属于您;但是如果您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或与您妻子的关系不佳,法院可能会将女儿判给对方。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婚姻期间是否有特殊约定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