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一个问题就是说去年我租房子一个店面一个套房然后就是在去年年尾的时候房东打电话问我说是否今年要继续租下去然后当时我说了应该可能也许会租等到今年再说然后今天房东夫妇找上门问了我是否要继续租然后我不租了她就说那我得给她进行金钱上的补偿说她当时会电话录音说是我去年说了可能会租经他们商量要我金钱赔偿我所在住所我自己购买的所有电器不得带走然后才肯给我搬走请问律师先生房东她这样要求是否合理我得执行呢 谢谢
2025-06-13 21:00尊敬的用户,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间自由决定是否续租或终止合同。因此,如果您不希望续租,您可以直接告知房东并结束租赁关系。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电器赔偿问题,这通常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而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坚持要求,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房东的录音证据,如果该录音确实存在,并且是合法录制的,那么房东有权使用它作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依据。然而,如果录音中包含的内容涉及隐私或其他非法行为,则可能需要经过审查和裁决才能确定其效力。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房东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并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