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姐姐2013年远嫁东北。于去年六月遭遇家暴,然后偷偷带着孩子跑回了山东老家。今年一月份男方带人把孩子要走了。姐姐因想念孩子,想继续回东北和那家人继续过。家里人都不同意。关键点就是孩子,如果孩子能要回来,姐姐就不会回去。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姐姐打离婚官司的话,要回孩子的胜算大吗?另外男方家有债务十几万元。债务问题怎么解决。谢谢。
22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要回孩子的胜算”,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感情状况、当地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等。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师或调解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 至于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债务的性质(如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债务)、债务数额、是否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债务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