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部门,外包出去了,给我们调去别外一个部门。我们有权不去吗。我们是普工,合同上面没写在那个部门工作

2019-08-0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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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强制性肯定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更改工作内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赔偿金。

2019-08-02 16: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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