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离婚,我老婆家里买房子,我没出钱、就搬回去住,胁迫我必须离婚,把新房子写她的名字、不然不回来,如果办好了,随时复婚,一起生活、离婚过后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一年,没人知道我们的事,但是去年国庆就搬走不回来了、也不履行承若,请问我还可以打官司撤销离婚登记吗?唯一的证据就是上午办的离婚,下去她就去办的房子登记、然后我们一起生活了一年,离婚登记的时候我也给办证的说过这个事,
20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配偶在离婚时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并且房产也进行了变更登记。如果您认为该离婚行为是基于威胁或胁迫而做出的,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撤销离婚登记的诉讼请求。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婚姻状况的事实陈述、有关威胁或胁迫的证据等。同时,考虑到您和配偶之间可能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纠纷,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协助。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如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房产变更登记文件等。此外,您还需要证明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是否符合离婚条件、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